在陕西西安的法律界,雷大学律师犹如一座坚实的灯塔,为深陷刑事困境的人们指引着希望的方向。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雷大学律师,汉族,中共党员,籍贯陕西富平。他拥有着令人瞩目的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同时还拥有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位。如此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为他在刑事辩护工作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雷大学律师现执业于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国际中心AB区14层。他不仅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还积极参与社会法律事务,担任了众多重要的社会兼职。他是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积极推动着当地刑事法律业务的发展和交流。同时,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西安市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并且在甘肃政法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延安大学担任实务导师,为培养新一代法律人才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此外,他还是陕西刑辩九人公益行发起人之一,展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在刑事辩护的生涯中,雷大学律师有着众多令人赞誉的典型事迹。在2016年元月6日,他担任王某斌贩卖毒品案二审辩护人。当时一审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斌无期徒刑,二审介入后,雷大学律师凭借着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分析,指出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最终四川省高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广元市中级法院三次开庭,检察院撤回起诉,2017年10月23日王某斌成功无罪释放。
2013年,他担任新疆涉案数额最大且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集资诈骗、非法传销案第一被告人代某育的辩护人。检察院起诉代某育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传销罪三个罪名,并建议量刑无期徒刑。雷大学律师通过严谨的辩护,成功说服法院去掉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代某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4年,富平县有较大影响的故意杀人案中,雷大学律师担任焦某军的辩护人。他通过有效的辩护,将罪名由“故意杀人罪”改变为“故意伤害罪”,最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焦某军有期徒刑三年。
在2016年的榆林市首起具有影响的非法经营案(疫苗案)中,他担任王某平的辩护人。检察院建议量刑3 - 5年有期徒刑,雷大学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并取得成功。由于王某平在开庭时已经羁押3个多月,最终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中,雷大学律师同样表现卓越。2016年,他担任三原县王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涉嫌合同诈骗案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成功为王某某在侦查阶段取保,最终公安机关撤案。2017年3月,他担任付某成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涉嫌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人,同样为付某成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公安机关撤案。
在扫黑除恶相关案件中,雷大学律师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他接受西安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十被告人骆某辉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骆某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三个罪名,经雷大学律师辩护,新城法院去掉一个罪名,刑期由建议刑的五年变更为两年。2019年,他担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等24人涉黑案件第七被告人张某科的辩护人,经辩护去掉涉黑罪名,变更盗窃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第七被告人变更为第16被告人,为非取保人员最低刑。2019 - 2020年,他担任安康市高新区“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一被告人李某荣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三个罪名,经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涉黑为涉恶,在审判阶段去掉涉恶的定性并去掉敲诈勒索罪,刑期由建议刑十五年变更为四年又六个月。
雷大学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争取着最大的权益,他是陕西西安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