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刑事辩护的战场之上,雷大学律师宛如一位无畏的战士,凭借着自身的专业素养与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合法权益的晴空。
雷大学律师,汉族,中共党员,来自陕西富平。他拥有深厚的法学背景,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目前执业于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国际中心 AB 区 14 层。这样的求学与执业环境,不断滋养着他的法律智慧。
不仅如此,雷大学律师还在社会兼职领域发光发热。他是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新城区法学会常务理事,同时还是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西安市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并且在甘肃政法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延安大学等多所院校担任实务导师,还是陕西刑辩九人公益行发起人之一。这些多重身份,无不是对他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肯定。
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雷大学律师有着众多令人瞩目的典型事迹。2016 年元月 6 日,他担任王某斌贩卖毒品案二审辩护人。当时一审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斌无期徒刑,但雷大学律师介入二审辩护后,凭借着细致的调查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让四川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广元市中级法院三次开庭,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2017 年 10 月 23 日王某斌无罪释放,重获自由的曙光。
2013 年,他接手新疆涉案数额最大且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集资诈骗、非法传销案,为第一被告人代某育辩护。检察院起诉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传销罪三个罪名,还建议量刑无期徒刑。然而,雷大学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精彩的辩护,让法院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去掉,最终代某育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且合理的判决。
2014 年富平县有较大影响的故意杀人案中,雷大学律师担任焦某军的辩护人。他通过有效辩护,将罪名由“故意杀人罪”改变为“故意伤害罪”,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刑罚。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焦某军有期徒刑三年。
在榆林市首起有影响的非法经营案(疫苗案)中,2016 年雷大学律师担任王某平的辩护人。面对检察院建议量刑 3 - 5 年有期徒刑,他坚持作无罪辩护,最终取得成功。由于开庭时王某平已经羁押 3 个多月,后法院判处拘役 4 个月,最大程度减少了当事人的羁押时间。
除此之外,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中,雷大学律师也展现出了非凡的能力。2016 年他担任三原县王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涉嫌合同诈骗案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成功为王某某在侦查阶段取保,最终公安机关撤案;2017 年 3 月,他又担任付某成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涉嫌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人,同样为付某成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使得公安机关撤案。
在扫黑除恶相关案件的辩护中,雷大学律师更是毫不逊色。2018 年他接受西安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十被告人骆某辉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三个罪名,他精心辩护,使得新城法院去掉一个罪名,刑期由建议刑的五年变更为两年。2019 年他担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等 24 人涉黑案件第七被告人张某科的辩护人,经辩护去掉涉黑罪名,变更盗窃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第七被告人变更为第 16 被告人,为非取保人员争取到了最低刑。2019 - 2020 年,在安康市高新区“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中担任第一被告人李某荣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三个罪名,经他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涉黑为涉恶,在审判阶段去掉涉恶的定性并去掉敲诈勒索罪,刑期由建议刑十五年变更为四年又六个月。
雷大学律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一个个精彩的篇章,为身处困境的当事人带来希望,成为了陕西西安刑事辩护界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