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雷大学。他以专注刑事领域的执着精神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与信任。
雷大学,汉族,中共党员,籍贯是陕西富平。他的学习经历精彩纷呈,先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深造,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根基。他就职于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律所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国际中心AB区14层。
雷大学不仅在专业业务上表现出色,在社会兼职方面也十分活跃,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新城区法学会常务理事,同时还是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西安市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此外,他还担任甘肃政法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延安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实务导师,并且是陕西刑辩九人公益行发起人之一,积极为法学教育和法律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雷大学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留下了许多令人称赞的典型案例。2016年元月6日,他担任王某斌贩卖毒品案二审辩护人。该案一审中,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斌无期徒刑。雷大学二审介入辩护后,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让四川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广元市中级法院三次开庭,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2017年10月23日王某斌无罪释放。这一案件的成功,充分展现了雷大学在疑难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
2013年,雷大学担任新疆涉案数额最大且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集资诈骗、非法传销案第一被告人代某育辩护人。检察院起诉三个罪名并建议量刑无期徒刑,经过他的成功辩护,法院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去掉,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还有2014年富平县有较大影响的故意杀人案,他担任焦某军辩护人,通过有效辩护,将罪名由“故意杀人罪”改变为“故意伤害罪”,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焦某军有期徒刑三年。
在榆林市首起具有影响的非法经营案(疫苗案)中,2016年雷大学担任王某平的辩护人。检察院建议量刑3 - 5年有期徒刑,他坚持作无罪辩护,最终取得成功。因开庭时王某平已经羁押3个多月,后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中,雷大学同样表现卓越,2016年担任三原县王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涉嫌合同诈骗案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成功为王某某在侦查阶段取保,最终公安机关撤案;2017年3月担任付某成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涉嫌合同诈骗案辩护,也为付某成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公安机关撤案。
在“扫黑除恶”相关案件中,雷大学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他接受西安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十被告人骆某辉的辩护人,经辩护新城法院去掉一个罪名,刑期由建议刑的五年变更为两年。2019年,担任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等24人涉黑案件第七被告人张某科的辩护人,经辩护去掉涉黑罪名,变更盗窃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第七被告人变更为第16被告人,为非取保人员最低刑。2019 - 2020年,担任安康市高新区“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一被告人李某荣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三个罪名,经他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涉黑为涉恶,在审判阶段去掉涉恶的定性并去掉敲诈勒索罪,刑期由建议刑十五年变更为四年又六个月。
雷大学律师始终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他在刑事领域的杰出表现,让他成为了陕西西安刑事辩护界的一颗璀璨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