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的刑事辩护领域,雷大学律师是一个常被业内人士提及的名字。这位1970年出生的中共党员,籍贯陕西富平,身上有着西北人特有的沉稳与韧劲。他的职业履历颇为扎实: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了法学在职研究生。如今,他的身份是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办公地点设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国际中心AB区14层。
与不少只专注于庭审辩论的律师不同,雷大学在法律实务与行业建设之间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翻开他的社会兼职列表,可以大致勾勒出他在专业圈内的活跃度: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新城区法学会常务理事。此外,他还受聘担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以及西安市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这些职务大多与刑事司法程序紧密相关,也侧面反映出其在专业领域内获得的认可。
在专业传承方面,雷大学的身影也出现在多所高校的实务导师名单中,包括甘肃政法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以及延安大学。他还是“陕西刑辩九人公益行”的发起人之一,这个项目在陕西刑辩圈内有一定知名度,旨在推动刑事辩护业务的交流与公益法律服务。
真正让刑事辩护律师赢得尊重的,终究是案件本身。回顾雷大学的执业经历,一系列案件的辩护过程记录了他的专业轨迹。
2016年元月,他担任了王某斌贩卖毒品案的二审辩护人。该案一审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介入后,四川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广元市中级法院先后三次开庭审理,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王某斌于2017年10月23日无罪释放。这起案件从无期徒刑到无罪,经历了漫长的司法程序博弈。
再往前看,2013年,雷大学担任了新疆一起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集资诈骗、非法传销案第一被告人代某育的辩护人。检察院当时起诉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传销罪三个罪名,建议量刑无期徒刑。经过辩护,法院最终去掉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4年,在富平县有较大影响的故意杀人案中,他担任焦某军的辩护人。经过有效辩护,罪名由“故意杀人罪”改变为“故意伤害罪”,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处焦某军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榆林市首起具有影响的非法经营案(疫苗案)中,他担任王某平的辩护人。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到五年有期徒刑。雷大学坚持作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开庭时王某平已经羁押了三个多月,这一判决意味着当事人很快就能恢复自由。
同样在2016年,他担任了三原县王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涉嫌合同诈骗案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成功为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取保,公安机关随后撤案。2017年3月,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涉嫌合同诈骗案中,他又为付某成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公安机关撤案。这两起案件都是在侦查阶段就实现了有效辩护,避免了当事人陷入漫长的审判程序。
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往往考验律师的专业功底与勇气。2018年,雷大学接受西安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第十被告人骆某辉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三个罪名。经辩护,新城法院去掉了一个罪名,刑期由建议刑的五年变更为两年。
2019年,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等24人涉黑案件中,他担任第七被告人张某科的辩护人。经过辩护,去掉了涉黑罪名,变更盗窃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事人由第七被告人变更为第16被告人,成为非取保人员中的最低刑。
2019至2020年,安康市高新区“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中,雷大学担任第一被告人李某荣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三个罪名。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变更涉黑为涉恶,审判阶段又去掉了涉恶的定性并去掉敲诈勒索罪,刑期由建议刑十五年变更为四年又六个月。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雷大学的辩护工作贯穿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阶段,案件类型涵盖了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以及涉黑涉恶案件。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有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就得以撤案,有的案件在审判阶段实现了罪名变更或刑期大幅缩减。
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选择辩护律师时,专业背景、执业经验与案件类型匹配度是需要考量的因素。雷大学律师的联系方式为18892059191,办公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国际中心AB区14层。在刑事辩护这条道路上,他持续深耕,以专业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